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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二科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10-26   点击量:

保卫二科在保卫部、保卫处的领导下,负责沙河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区安全稳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维护校区的安全稳定。

2.负责校区治安秩序管理工作。

(1)负责沙河校区治安管理工作。贯彻“防范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护师生员工合法权利。

(2)负责制定并不断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制度规定,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3)负责沙河校区治安防控,制定沙河校区安保方案,加强保安队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实施校园安保勤务,督促沙河校区保安队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校园安全。

(4)负责参与校园综合治理,加强校内外来人口管理,搜集、掌握校内流动人口中的不稳定因素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处置并报告情况。

(5)负责对学生宿舍、公共场所等重点防控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治安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6)负责沙河校区110报警的接警和处置,做好与学校相关的治安、刑事案件的接、报案登记,做好相关材料、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进行案例分析和治安形势研判,有针对性地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7)协助配合公安机关侦破与学校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协助其做好案发现场的保护、勘察、调查取证和赃物移交等工作。

(8)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制定沙河校区保安队应急预案并经常进行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果断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9)负责沙河校区技防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运用技防设备打击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10)负责沙河校区大型活动的现场安保工作。

3.负责校区消防安全工作。

(1)负责组织沙河校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监督二级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负责定期组织进行沙河校区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管理、检修、维护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

(3)负责做好沙河校区消防系统的维护和保养工作,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4)负责确定沙河校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沙河校区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6)负责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技术防范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按规定配备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受理校内二级单位和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申报,协助消防救援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沙河校区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9)负责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和数据。

(10)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4.负责校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沙河校区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做好校园的交通环境优化工作,保障校园道路和校门出入的畅通。

(2)负责沙河校区交通安全工作档案材料的管理和归档。

(3)负责制定沙河校区交通设施建设规划,定期对沙河校区的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更新,确保设施完好有效。

(4)负责落实市政府有关交通管控措施,做好学校重点时期的交通安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协助配合属地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落实有关高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

(6)协助交管部门做好发生在校园内的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调解工作。

5.完成部(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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