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做好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各类案件、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以师生为中心”,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师生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校园网格化安全管理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寒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冬季安全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41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京教函〔2017〕562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安全管理 进一步做好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7〕626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各单位、部门要在寒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网格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突出抓好学生宿舍、教师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室、锅炉房、配电室、施工工地、出租房屋、地下室空间等重点部位,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水电气热管线和设施以及电动车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危化品管理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各单位要继续巩固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努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放假之前仍不能整改完毕的,要制订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工作预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认真做好假期值班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水电气热主管部门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保证及时维修和处置突发事故。
寒假期间,二级单位每日要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并把联系表报送至保卫处(附件1),以便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联系处置事宜。
四、严格做好网格安全管理
1.寒假(春节)期间,各单位、部门务必妥善保管公私财物。大宗(大件)物品出楼宇,须凭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大宗(大件)物品出门条》(附件2),经楼宇值班人员查验、核实后方可出门。
2.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仓库、宿舍和其他重点部位必须彻底切断电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封条由本单位、部门自制,加盖公章),并将张贴封条房间的具体信息(附件3)报送至保卫处;有急事需开门的,要及时通知本单位值班人员,启封开门并做好相应登记;发现异常启封现象,值班人员要保护现场,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保卫处备案。
五、严格执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1.严格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宿舍楼值班力量和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规用火、用电现象;各教学单位不要安排学生单独住宿,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回家或外出旅游的学生不要将现金、贵重物品和重要证卡存放在宿舍内。
2.没有学生住宿的宿舍在最后一名学生离开时要彻底关闭所有电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留校学生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电暖气、变压插座等电热性或大功率电器以及煤、汽、柴油、酒精炉、液化气灶等器具,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私拉电线,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切实做好安全教育
各单位、部门要在放假前针对寒假期间治安、消防、交通、社会实践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工作,利用各种媒介、各类载体对本单位、部门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涵盖防火、防盗、防骗、安全出行等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所属师生员工注意消防、治安、交通安全,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技能,保障师生寒假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其他安全工作
1.我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寒假期间严禁在校区内燃放包括冷烟花在内的任何类型烟花爆竹。广大师生员工在节假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和学校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2.网络管理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检查、监控,并安排好值班,保障网络信息畅通、安全。
3.基建、后勤服务等部门要加强寒假期间对于施工工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加强安全教育,保障施工安全和人员住宿安全。
4.后勤服务部门要及时清理校区内的可燃物,对于室外确实无法清理的可燃物,要采取遮盖、淋水浇湿等措施,严防外来火源引发可燃物起火。
5.假期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进校的,应按规定签订《中央财经大学入校施工安全责任书》(附件4),并将施工、检修人员信息(附件5)一并报送至保卫处。假期进入学院南路校区的校外车辆需提前办理入校预约备案(附件6),进入沙河校区的校外车辆、人员需提前办理入校预约备案(附件6、7),入校后服从学校相关管理。
八、信息报送
各二级单位请于1月12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hongcaibaoweichu@126.com,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平安校园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北一平房26室,电话:62288123)。如假期有入校施工、检修的单位,请在工作开展之前将附件4、附件5报送至保卫处值班室(学院南路校区位于南门东侧,电话:62288717;沙河校区位于东区南门东侧,电话:61776117)。
特此通知。
附件:1.二级单位中层领导联系方式统计表
2.大宗(大件)物品出门条
3.贴封条房间信息备案表
4.中央财经大学入校施工安全责任书
5.入校施工、检修人员信息备案表
6.中央财经大学外部机动车入校预约申请表
7.沙河校区临时入校人员预约备案表
保卫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