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学校2020届毕业生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2020届毕业生户口集体迁移工作安排,请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督促毕业生归还已借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7日前将常住人口登记卡归还至保卫处户籍管理科(学院南路校区北一平房19号、沙河校区学院5号楼309)。《常住人口登记卡》逾期未归还的毕业生,将无法办理户口迁移,由此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2.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规定,2020届毕业生户口暂缓时限为两年。暂缓期内,户籍材料仅限于求职需要及户口迁出使用,其他事由原则上不予借用。暂缓期结束后,仍不迁走的户口将转为滞留状态,滞留期户籍材料仅可办理户口迁出,其他事由皆不予借用。逾期不办理户口迁出导致的各类问题,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