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确保我校2012级新生入户办理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户材料
2012级本科生
入户材料包括新生“户口迁移证”、电子版照片和迁移入户学生名单,具体要求:
(一)入户材料
考入我校的京外生源,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按学号顺序排列),迁移证左上方空白处须用铅笔注明班级、姓名、学号和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照片标准及要求
1.所有办理入户的2012级本科生均须提交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用于办理落户和身份证),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1。
2.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照片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2012级+班级名称”命名。新生照片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须核对无误),存储到该文件夹中。
(三)迁移入户学生名单
以班级为单位创建“迁移入户学生名单”,名单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班级、学号、身份证号等,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新生,在“备注”栏里注明生源地与户籍所在地,名单须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提交。例表如下:
XX学院XX班迁移入户学生名单
2012级研究生
入户材料包括新生“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电子版照片和迁移入户学生名单,具体要求:
(一)入户材料
1.京外高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按学号顺序排列),迁移证左上方空白处须用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学号和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京内高校(含本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新生,须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按学号顺序排列),登记卡左上方空白处须用铅笔注明学院、姓名、学号和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本校考入研究生的新生,未领取户籍卡的,由新生报到学院统一到保卫处政保科户籍办公室领取户籍卡)。
(二)照片标准及要求
1.所有办理入户的2012级研究生均须提交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的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办理落户和身份证),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1。
2.以学院为单位建立照片电子文件夹(硕士、博士分开),文件夹以“2012级硕士+学院名称”或“2012级博士+学院名称”命名。新生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须核对无误),存储到该文件夹中。
(三)迁移入户学生名单
以学院为单位创建“迁移入户学生名单”,名单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等,在“备注”栏里注明户籍所在地,名单须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提交。例表如下:
XX学院XX班迁移入户学生名单
另注:2012级研究生新生如有准备办理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或是干部调动进京家属随迁等情况的,建议不迁移户口。
二、户口迁移证信息核对
为确保新生提交的户口迁移证信息完整、准确,保证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收齐新生“户口迁移证”后,要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1.“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两个户口专用章)缺一不可。
2.“户口迁移证”上信息须全部为机打;如有手写,须在迁移证备注栏注有不能机打的原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报考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入户。
4.其他信息要求具体请参照“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的不予办理入户,图例见附件2。
5.“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信息有误或不全的新生,持“户口迁移证”、登记卡原件到政保科咨询修改。
三、提交入户材料
(一)本科生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10月10—12日期间,提交上述入户材料。学院南路交至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北一平房01室),联系人:齐景坤,电话:62288352;沙河校区交至沙河校区保卫科办公室(学院7号楼207室),联系人:段振明,电话:61776684。
(二)研究生
各单位务必于2012年9月19—21日期间,提交上述入户材料。交至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北一平房01室),联系人:齐景坤,电话:62288352。
三、工作要求
1.新生入户取得“常住人口登记卡”是学生日后办理重要手续的基本前提,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切实为学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新生入户只限于入学时统一办理一次,统一办理结束后将不再受理新生入户申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认真做好入户材料的收集、整理与核对工作,并按时提交学生入户材料,以免延误办理新生入户的整体工作进度。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标准要求
-“户口迁移证”图例